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2024年校园安保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 8:09:58 作者:段文君 浏览量:399次
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决定通过询价方式来确定2024年校园安保服务的实施单位,特邀请有资质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JYXX—2024—0111
2.项目名称: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2024年校园安保服务;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预算:18.1516万元;
5.最高限价:18.151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校园安保服务,保安岗位需求4。
学生在校期间保安人员2人,年龄50周岁以下:工作时间早上7:00——18:30,要求7:00前穿好着装准时上岗,维护校门口交通及车辆秩序、门卫安全值守、上放学高峰护学及校内突发安全事件处理。
学生不在校期间保安人员1人,年龄55周岁以下:周六、周日、节假日工作时间早上8:00——17:00,负责校园门卫治安防范或交通管理,治安巡逻,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夜间保安1人:工作日时间下午18:30——上午7:00;周六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下午17:00——早上8:00
服务期: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7、派驻保安人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人员资格证书》或《保安人员上岗证》;
(3)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行政处罚;
(4)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8.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询价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
四、资格文件及最终报价表递交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98号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门卫
五、其他说明
我校将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后,根据报价单位最终报价表,确定报价最低者为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2024年校园安保服务的实施单位。
其他未尽事项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六、文件制作份数
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
电话: 58062099-8010;
附件:
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2024年校园安保服务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 |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承诺或说明 |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
1、 报价表式及内容不得自行改动。
2、 报价表一式二份提交我校。
3、 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项目负责人证书等等。
附件一: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表 | |||
信用承诺 |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 |
附件二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 :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 :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