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告
发布时间:2024/5/23 8:00:00 作者:王静雯 浏览量:208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京市教育局《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雨花台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学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
景明佳园小学校内
三、招生咨询电话
成老师:58062099-8008、18100610100
四、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
2.具有景明佳园小区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的,可报名入学。
3.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到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景明佳园小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户口簿职业栏注明)或出国定居的。
(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景明佳园小区且实际长期居住的。
(3)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景明佳园小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4)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4.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拆迁户家庭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3)拆迁户家庭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5.在景明佳园小区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1)一年级新生,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且实际居住。
(2)每套住房同期只能在施教区学校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入学。
6.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登录“雨花台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登录方式有2种,监护人任选一种即可。技术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85511204、85361204。
方式1:手机下载并登陆“苏服办”APP,选择“服务→教育考试→服务大厅→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或在主界面搜索“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系统,按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登记。
方式2:手机登录微信,扫二维码,进入系统,按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登记。
备注:5月29日前完成线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监护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每户由一位家长带孩子到校办理登记手续。
七、电脑派位
今年雨花台区教育局继续实施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多校划片试点小学电脑随机派位,参与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多校划片试点小学电脑随机派位计划将于6月5日在“雨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已在学校登记新生入学报名并有意向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学生,家长可于6月15日(上午8:30-11:30)来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联系人:张老师 1771430178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八、特殊儿童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九、特别提醒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现场报
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十、发榜时间
2024年8月10日上午8:00—11:00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