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综治创建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0/4/9 14:52:08 作者:夏京花 浏览量:1191次
2010年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综治创建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工作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我校的综治创建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的目标,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做好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加强禁毒、反邪教教育,优化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师生安全教育,完善、落实综合治理制度,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主要工作
1、全力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谐。
学校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坚持不稳定因素排查上报制度,重视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落实突发时间处置预案,随时发现和掌握不稳定因素,抓小抓早,责任到人,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上访或因矛盾激化引发恶劣影响的自杀、自残事件;不发生严重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防止不健康、不安全信息对师生的侵蚀,净化教书育人环境。
2、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2010年我校要努力实现连续5年被评为区“平安校园”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形成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相关处室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切实加大“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重点做好五方面的工作:意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三防”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卫生安全制度等制度,规范安全管理;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师生安全与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安全与法制意识;四是进一步完善突发时间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演练,提高师生应急自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加强对学校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及对校园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学校和周边出现的安全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与区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继续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学校要继续充分利用法治、综治宣传月、“安全日”、安全生产月活动、“119”消防宣传活动等契机,利用消防教材、图片、VCD录像等各种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团队活动、少先队活动等多种载体,加强对“双创”工作的学习宣传,使师生对平安创建知晓率达100%。
学校确保法制教育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并采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强化学生的学法意识,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预防犯罪的能力,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组织法制专题讲座,给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学法、知法的氛围。在此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会同公安部门积极争取社会和学生家庭的配合,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确保无在校生犯罪。
学校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如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安全教育等,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禁毒教育工作、反邪教教育,要组织学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提高学生的防范和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