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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教育公平 推行教育普惠性四个"角落"不应遗忘

发布时间:2007/1/25 12:15:00 作者:admin 浏览量:1435次

资料图片:阶层差距正在影响教育公平。关键字:教育 阶层 收入水平。 中新社发 金秋 摄

本文系新华社高管信息供新华网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新华网重庆电(记者茆琛 廖君 肖林)2006年,从年初的教育投入体制改革、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收学杂费,到《义务教育法》修订版的顺利通过、"两免一补"政策的大力推行,多种促进教育"公平"与"普惠"的利好政策在教育领域快速推行。教育专家认为,2006年中央着重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长期存在的法律不完善、经费无保障、"义务教育"谁尽义务等问题,这是教育发展良好的开局。与此同时,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高中致贫等问题,同样需要继续关注。

农民工子女"无借读费"读书政策尚未破冰

2006年3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对委托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要在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提高办学质量。输出地政府要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农村子女的教育问题。

这一政策虽然逐步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收效甚微。

日前发布的国家统计局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专项调查结果表明,有17.21%的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带子女随行,并在当地城里就学。其中文化水平较低或者年龄较大的的农民工带子女随行就学的比重较高。在对5065名有子女随行就学的农民工调查显示,有71.92%的农民工子女在城里就读的学校是公办学校,有22.03%的农民工子女在城里就读的学校是民办学校,有5.00%的农民工子女在城里就读的学校是民工学校,1.05%的农民工子女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上学而辍学。

一些进城务工人员为送子女入学,既要承担学费,又要缴纳高价借读费或赞助费。调查显示,农民工子女在城里读书一学年,学费平均支出2450元,占这些家庭总收入的19.78%。其中,36.84%的农民工花费在1000元以下,27.67%的农民工花费为1000~2000元,13.07%的农民工花费为2000~3000元,10%的农民工花费在5000元以上。

许多农民工孩子上学还需缴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等。据调查,在5065名有子女随行就学的农民工中,有2493名农民工缴纳了借读费、赞助费,每人平均缴纳费用为1226元。

高中贫困学生需要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扶持

教育界专家认为,相对高校的助学贷款体系、义务教育阶段的投入体制改革而言,高中阶段贫困学生的资助显得混乱、乏力。随着部分省市高中学费的上涨,"高中致贫"现象凸显。目前北京、上海、长春、杭州等地先后办起了针对贫困学生的宏志中学,全国各地成立的宏志班也超过260个。在一些高中,也存在零散的对贫困生的救助。但相对于数量众多的贫困生,目前对贫困高中生的资助仍是杯水车薪。

据报道,山西一个普通的农户供养一名高中学生,每年费用为3000-6000元不等,这些收费包括书费、学费、住宿费、伙食费、资料费、信息费、校服收费、军训收费、考试卷收费等费用。如中考分数与达标线相差几分,学生还要交调节费、扩招费3000-30000元。这样的教育支出对一户年收入在1万元以上的中等收入的农户来说,颇感吃紧。

对于近年来在部分欠发达地区显现的"高中致贫"现象应该已经受到高层的关注。温家宝总理专门指出:"高中教育阶段,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要进一步加大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实施力度。"

专家指出,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高中贫困生资助制度。政府应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或政策调控发挥统筹功能,运用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机制实现教育的公平。近期应扩大高中生享受特困资助的范围,至少将城市低保户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子女纳入其中。示范高中可在这一制度探索方面走在前面,让更多的贫困家庭子女享受到政府的阳光。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难以享受优惠政策

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后,义务教育阶段,西部农村中小学学生不再交纳学杂费,一些农村教师认为,这一政策惠及农民,但长期待遇偏低的教师却没能借此机会提高收入。

在重庆,尽管"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呼声很高,但农村地区目前还没有一套专门的政策针对诸如教师编制和附加编制、库区贫困县教师继续教育项目的扶持。此外,教师工资标准、相关政策性补贴、教师奖金和超工作量补助项目、缩小城区与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待遇差距等问题还没受到应有的重视。

重庆库区由于县级财政收入较低,用于教育、主要是教师工资的经费占了很大比例,如重庆奉节县用于教育的经费占全县80%左右,教师的很多政策性待遇难以落实。在"一费制"实施时期,由于有服务性收费和择校费等,这些地区的教师还能发放有关的奖金和补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后,学校经费渠道来源减少,用于调节教师之间工作量差距的奖金几乎没有了,如超课时的补贴、早晚自习补贴、假期加班补贴等都无法兑现,原有的奖金也相应减少。 

另外,在西部一些地区农村教师"地方津补贴"工资仍被拖欠。四川省青神县一位教师说,从1994年9月起至今,青神县克扣、拖欠全县2000余名中小学教师地方性物价、福利性津补贴工资,每人每月116元,11年来共计2400多万元。

民办学校不应成为教育利好政策的"死角"

专家指出,平等对待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也是今后教育改革的一个重点问题。民办学校无法与公立学校享受同等利好政策的现状,渗透于从幼儿园到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如:应有关部门要求,民办学校取消学历文凭考试,但公立高等院校成立的"独立学院"却拥有招收文凭考试学生的权利;目前国家批准具有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高校,多是高职高专层次,而公办学校的"独立学院",则不问条件均是本科层次,似乎只有高职高专才是民办高校选项;对公立学校的收费管不住,但对民办教育的收费却盯得很紧;民办高校在征用土地、职称评定、毕业证书、学生车票待遇等方面,也与公办学校有较大的差别,处于"另类公民"的地位。建立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对待机制尚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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