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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物价局通知要求 全面清理教育收费文件

发布时间:2007/3/26 8:52:00 作者:admin 浏览量:13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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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江苏省各地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结合目前开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对本地的教育收费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违反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的自行出台或越权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律废止;严禁以核发收费许可证代替发文,严禁以核发收费许可证批准收费;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的收费,不得颁发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已经调整或变动的,要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

在高中收费管理方面,严禁自行将星级评定与高中收费标准挂钩,严禁以重点校、实验班、兴趣班、重点班名义向学生高收费,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学校向学生收取的高中讲义费、信息技术教育费、非毕业班补课费等,要立即纠正。

对改制学校收费,通知要求凡没有做到“四独立”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严禁民办学校一次性向学生收取学费。 (李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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