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制订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目标
发布时间:2007/2/27 9:41:00 作者:admin 浏览量:1339次
荆楚网(楚天金报综合消息)教育部日前发布《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学校要在教学中贯穿公共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
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分别对小学1至3年级、4至6年级、初中年级、高中年级提出了具体教学目标。《纲要》要求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专门课程与在其他学科教学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
各年级安全教育目标
小学1至3年级
了解肠道和呼吸道等常见疾病的预防常识,初步识别各种危险标志;学习家用电器、煤气\(柴火\、刀具等日常用品的安全使用方法;学会在事故灾害事件中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简单技能;学会正确使用和拨打110、119、120电话;初步学会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简单技能。
小学4至6年级
学会应对可疑陌生人的方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了解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了解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的危害,知道吸毒是违法行为,形成远离烟酒及毒品的健康生活意识;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初步学会合理使用网络资源,努力增强对各种信息的辨别能力。
初中学生
了解重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生活水污染的知识及基本的预防、急救、处理常识;了解简单的用药安全知识;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了解校园暴力造成的危害,学习应对的方法。
高中学生
了解考试泄密、违规的相关法律常识,养成维护考试纪律和规范的良好行为习惯;掌握亚健康的基本知识和预防措施,了解应对心理危机的方法和救助渠道,促进个体身心健康发展。(李莉\